标本兼治深化环境隐患排查治理

  • 发布日期:
  • 来源: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

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,是落实化工园区、企业环境应急管理主体责任的核心环节,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预防、风险防控、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笔者结合工作调查发现,当前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仍有一些问题亟待重视和解决。

环境隐患排查制度尚不健全。企业隐患排查大多数依托安全、消防等安全监管制度,停留在排查生产设施、消防设备、压力容器、密闭空间等非环境隐患内容上,未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机制。

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。比如,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环评较早,未明确事故应急池、配套收集排放管网及雨污水闸阀等风险防控措施,采取了应急储罐+应急泵或是通过污水池的液位控制等非自流常态化应急模式,存在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;部分企业雨污排口未设置切断闸阀、雨排口阀门未保持常闭。

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。企业环保设施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,辨识风险的主动性不强,不少早于设计规范建设的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存在缺项。

部分企业未履行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主体责任,危险废物收运处置不规范,部分危险废物尚未落实去向。

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水平不高。比如,未如实申报重金属污染物排污许可、中水回用设施未验收、废气收集管道脱落或收集装置风量偏小导致收集效果不佳、在线监控设施未验收、雨污分流不到位等。

针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,笔者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,抓紧抓实环境隐患排查治理,全面防范和遏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。

一是进一步完善预案管理。定期发布预案应备案企业名录,每季度组织开展预案专项检查,全年实现重大环境风险企业预案检查全覆盖,较大环境风险企业预案检查比例不低于50%。建立动态更新机制,实施预案编、修、备、练全流程动态管理。在日常检查中加强对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的监督,推动落实预案提出的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建设,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演练,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。

二是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。厘清环境隐患排查内容,督促企业有针对性地建立自查、自报、自改、自验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,明确年度计划,形成分类分级治理方案,并形成隐患动态管理台账。及时宣传指导,加强对重大隐患的重视,提升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的可操作性,提高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。

三是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。加强源头管控,在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中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管理要求。加强过程监管,结合交叉互查和专项执法,加大重点园区及企业环境隐患问题发现力度,加强对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、风险防控措施未落实或无法有效使用等违法问题的执法力度,加强惩戒查处,通过公开曝光、信用降级等手段倒逼责任落实。

四是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。积极落实对危险废物与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,将环境应急防控设施纳入污染防治设施监管,继续推进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,督促企业落实评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。推动企业做好环保设施使用危化品环节中的安全培训与风险防范,对加药、维修、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明确安全作业标准,做好现场监管防护,切实防范次生安全事故。选取重点敏感区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专项隐患排查,加大与有关部门联合监管的力度,并将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。